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95号)和《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国药监药管〔2018〕35号)等文件要求,推动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,国家药监局组织编制了《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》和《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》两项信息化标准(见附件)。现予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特此公告
附件:1.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
2.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
国家药监局
2019年4月19日
具体请参考国家药监局网站http://www.nmpa.gov.cn/WS04/CL2050/336781.html。